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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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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本文转自【吉安公安(gōngān)】; 枪爆无小事,平安重于(zhòngyú)山 “缉枪治爆”专项(zhuānxiàng)行动开展以来 枪爆违法犯罪的打击、宣传(xuānchuán)力度 切实消除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潜在隐患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(shēngmìngcáichǎn)安全 青原区富田镇村民(cūnmín)杜先生 来到青原(qīngyuán)分局富田派出所 该手雷系杜先生多年(duōnián)前 在村口的(de)小河中发现 随后一直(yìzhí)放置在家中 ▲发现(fāxiàn)手雷的小河边。 在开展“治安大村长”走访活动时(shí) 宣讲了非法持有、私藏(sīcáng) 枪支弹药的严重危害(yánzhòngwēihài) 以及所需(xū)面临的法律惩处 “听到民警讲解后(hòu), 还有(háiyǒu)这个‘定时炸弹’。” 想起了多年前捡到的这枚手雷(shǒuléi) 主动交到富田(fùtián)派出所 民警对杜先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 开展“缉枪治爆(jīqiāngzhìbào)”工作 主动上交手雷(shǒuléi)的行为 同时鼓励其积极宣传(xuānchuán)发动身边人 主动(zhǔdòng)联系公安机关并上缴 ▲该手雷已由公安机关按规定安全妥善处置(tuǒshànchǔzhì)。 该枚手雷已由青原(qīngyuán)分局治安大队 按规定安全(ānquán)妥善处理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(qiāngzhī)管理法》 第三条国家严格(yángé)管制枪支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(chíyǒu)、制造(包括变造、装配)、买卖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(wéifǎn)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。国家对检举人(jiǎnjǔrén)给予保护,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,给予奖励(jiǎnglì)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xíngfǎ)》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(qiāngzhī)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(dànyào)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(yǒuqītúxíng)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依法配备(pèibèi)公务用枪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(chūjiè)枪支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 依法配置枪支的(de)人员(rényuán)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单位犯第二款、第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(bìng)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(hé)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供稿 | 青原分局(fēnjú)王裕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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