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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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福建省建瓯市(jiànōushì)万木林自然保护区,是武夷山脉(wǔyíshānmài)东南侧的一块绿色瑰宝。行于林间,苍劲挺拔的云杉直指天际,碗口粗的古藤悬空盘绕。近日,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将庭审(tíngshěn)现场“搬”进这片“绿海”,巡回审判(shěnpàn)一起涉生态保护案件。
法院干警前往(qiánwǎng)巡回审判现场。
被告人张某(mǒu)为种植板栗、杨梅等果树,在未取得林木(línmù)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多次前往当地某山场擅自砍伐树木,致使65立方米(lìfāngmǐ)林木被毁。
鉴于涉案林地位于万木林自然保护区所在乡镇且为张某户籍地,为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(jiàoyù)一片、治理(zhìlǐ)一方”的效果,承办法官决定前往万木林自然保护区开展巡回审判(shěnpàn)。
法院(fǎyuàn)干警布置庭审现场。
“现在开庭!”静谧的林间响起清脆的法槌声,庭审在人大代表与(yǔ)村民(cūnmín)的“围观”中开启。
庭审(tíngshěn)时,法官认真听取双方(shuāngfāng)(shuāngfāng)意见,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、质证及辩论。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并表示深刻悔悟。
最终,张某(zhāngmǒu)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经法庭教育,张某自愿(zìyuàn)承担生态修复费用,从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的“破坏者”转变为“修复者”。
人大代表和当地(dāngdì)村民旁听庭审。
法官(fǎguān)结合案件情况,当庭开展法治教育。
“这样的巡回审判、就地普法十分生动(shēngdòng),有很强的代入感!”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明建议,要持续(chíxù)用好生态巡回审判这一形式(xíngshì),让群众知法守法,同心守护万木林生态瑰宝,让苍翠林海永续生机。
福建省人大代表与法官(fǎguān)交流生态司法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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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福建省建瓯市(jiànōushì)人民法院
作者:周琦琦、叶诗璇(xuán) | 摄影:王金铭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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