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新法”为炬,照亮文化遗产保护新征程
以“新法”为炬,照亮文化遗产保护新征程
以“新法”为炬,照亮文化遗产保护新征程近日,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、区公安分局等(děng)部门,在(zài)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鸭绿江浮桥遗址开展“法治护航·守护(shǒuhù)文明”主题宣传活动。
检察干警通过展板(zhǎnbǎn)上新旧法条对比,重点阐释新法中检察公益诉讼条款、文物损害赔偿机制等创新内容;展板上还有以(yǐ)图文形式呈现鸭绿江浮桥历史沿革、近年来修缮成果及周边(zhōubiān)文物破坏(pòhuài)典型案例。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,检察干警现场解答法律咨询,发放宣传(xuānchuán)资料,形成“保护文物、人人有责”的社会共识。
2025年3月1日,新修订的(de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(wénwùbǎohù)法》正式施行,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在于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,首次以国家(guójiā)法律(fǎlǜ)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责(zhízé),既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,也赋予其守护文化遗产(wénhuàyíchǎn)的更重使命。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从“行政(xíngzhèng)单轨制”向“行政+司法”双轨协同模式的转型,为破解文物违法成本低、执法力度不足等难题提供了法治方案。
振安区检察院相关(xiāngguān)负责人表示:“作为保护公共利益的代表,检察机关必须(bìxū)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积极保护好文化遗产,守护好全民族(mínzú)共有的精神家园。”
“新法实施(shíshī)后(hòu),振安区检察院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,重点针对文物建筑消防隐患、革命文物红色基因传承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(bǎohù)等领域开展(kāizhǎn)专项监督。以新(yǐxīn)《文物保护法》为指引,持续擦亮公益诉讼‘金字招牌’,让每一处古迹都成为讲述中国故事的生动课堂,让每一件文物都成为传承民族精神的鲜活载体,共同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根与魂。”

近日,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、区公安分局等(děng)部门,在(zài)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鸭绿江浮桥遗址开展“法治护航·守护(shǒuhù)文明”主题宣传活动。

检察干警通过展板(zhǎnbǎn)上新旧法条对比,重点阐释新法中检察公益诉讼条款、文物损害赔偿机制等创新内容;展板上还有以(yǐ)图文形式呈现鸭绿江浮桥历史沿革、近年来修缮成果及周边(zhōubiān)文物破坏(pòhuài)典型案例。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,检察干警现场解答法律咨询,发放宣传(xuānchuán)资料,形成“保护文物、人人有责”的社会共识。

2025年3月1日,新修订的(de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(wénwùbǎohù)法》正式施行,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在于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,首次以国家(guójiā)法律(fǎlǜ)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责(zhízé),既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,也赋予其守护文化遗产(wénhuàyíchǎn)的更重使命。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从“行政(xíngzhèng)单轨制”向“行政+司法”双轨协同模式的转型,为破解文物违法成本低、执法力度不足等难题提供了法治方案。
振安区检察院相关(xiāngguān)负责人表示:“作为保护公共利益的代表,检察机关必须(bìxū)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积极保护好文化遗产,守护好全民族(mínzú)共有的精神家园。”
“新法实施(shíshī)后(hòu),振安区检察院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,重点针对文物建筑消防隐患、革命文物红色基因传承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(bǎohù)等领域开展(kāizhǎn)专项监督。以新(yǐxīn)《文物保护法》为指引,持续擦亮公益诉讼‘金字招牌’,让每一处古迹都成为讲述中国故事的生动课堂,让每一件文物都成为传承民族精神的鲜活载体,共同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根与魂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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